文家多用“不可”,罕用“不肯”者。若偶一用之,皆以此二字为俗。则甚矣!不读书之陋也。《春秋经》宣四曰:“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正与俗语意丝毫无别。左氏自此传外,如文十六云:“请盟,齐侯不肯。”成十一云:“秦伯不肯涉河。”
左宣十二,传曰:“得臣犹在,忧未歇也。”后人必曰:“忧未已也。”亦不敢用“歇”字。
来年、来月、来日,皆有之。往年、往月、往日,亦有之。惟明字,但有明年、明日,而无明月。左昭七年,传云:“其明月,子产立公孙泄。”此为仅见,而后人不能用也。
少见多怪,人情然也。见文字中,用“雄风”,皆谓有本。见“雌风”,则怪之。而不知其在宋玉《风赋》也。用“治古”皆谓有本。见“乱今”则斥之。
而不知其在《荀子。正论》也。用“臣人”皆谓有本,见“妾人”则妄之。而不知其在《管子》中妇诸子之对也。用“终古”皆谓有本,见“终今”则异之,而不知其在孝文《赐南粤王书》也。
颊上三毫,古人绝技,借此以喻文章。则前惟左氏,后惟史公,真写生妙手也。
古今文家,每以“洁”字称太史公。今取《史记》读之,则重文复句、闲言赘字,不一而足。不知所谓“洁”者何在也。若以“逸马毙犬于道”之法例之,则以意删削,直可去其十之四五。吾尝取《史记》指示诸君,问所谓“洁”字安在?皆茫然也。夫“洁”岂简少短薄之谓乎?譬如画家画人状貌,云其笔下甚洁净。岂貌其人如侏儒而遂谓之简净乎?宜兴吴仲伦德旋,以古文一字诀授慈溪郑耐生,曰“短。”是真以画侏儒为洁净之类也。可笑甚矣!故其《初月楼文钞》,但是枯燥,而生气索然。可叹也!
选家选昌黎文,无集不有《送孟东野序》、《祭十二郎文》二篇,余生平最不喜此。送序拉杂太甚,使事点缀,信口而出,与其篇脑所云“物不得其平则鸣”
者迥异。祭文描头画角,装腔作势,而真意反薄。余谓退之作二文,初成时当极得意,后必悔之。此语非门外汉所能知者。
唐人高彦休《唐阙史》载,皇甫为裴度作《福先寺碑》一碑三千字,每字酬三匹绢,计九千匹。按《南史。沈庆之传》云:“两匹绢八十尺。”然则一匹为四丈。以福先寺一碑,得绢三万六千丈。古时文价之贵如此!今则不值钱矣。
文成时,度以车马、器玩千缗酬之,亦不为薄,而大怒掷还。以为待之甚薄,若使为今富儿谀墓,直当焚笔砚也。
欧公语孙莘作文法,亦只是“多读、多做”耳。其云“疵病不必待人指レ,多作自能见”。此真阅历知甘苦语也。
永叔谓柳为韩门罪人。此语殊觉过当。昌黎生平不妄许与,而独倾倒柳州。
后人顾薄之耶?正犹少陵极力推太白,后人乃盛抑李以尊杜。吾恐杜、韩皆不受此等谀言耳。
欧阳文忠在南京时,陈丞相升之安抚京东。朝廷令审察是非,陈阴访民间,得俚语,谓公为“照天蜡烛”。还而奏之,于是世皆呼公为“照天蜡烛”。按:范镇《东斋记事》称:“田元均治成都有声,人谓之‘照天蜡烛’。”然则号此者,不独欧公矣。
世盛称《爱莲说》,直是耳食耳。中云:“出污泥而不染。”天下有花木不出自污泥者耶?有出自污泥而染之枝叶花萼间耶?只此一语,殊不见切。且世之盛称者,以其文作于濂溪耳。不知是伪托,非濂溪文也。
宋孙何,好古文。读古碑,辨识文字,以爪搔发垢,而嗅之。往往至暮。写看碑时,景象绝肖。
沈约作《郊居赋》,惟恐人读“雌霓”作平声。范蜀公召试学士院,诗用“彩霓”作平声。考官以为失韵。《学林》云:“霓字虽有两音,然文士用‘倪’音多,而‘啮’音少。”若专用“雌霓”,则当音‘啮’,若泛用“霓”字则“倪”、“啮”可通用。按以李杲堂之博雅,亦但知霓字平声。而蜀公之考官,乃但知入声,又可怪也。
唐人试赋,韵脚多以四平、四仄。庄宗朝,翰林学士承旨,以“后从谏则圣”
为题,以尧、舜、禹、汤,倾心求过为韵。五平、三仄,识者诮之。故唐试赋韵脚,往往以己意点窜经史,如“黄流在中”,改作“黄流于中”之类,不一而足。
宋元以来,尚有守此法者。《周南赋》以“言化之自北而南也”为韵。《闻韶赋》以“不图为乐,至于斯也”为韵。一时以为切当,盖不难于以成语为韵脚,而难于成语中,适是四平四仄耳。
古文固不易作,而四六尤不易。盖古文可以气胜,可以意胜。而四六则一句不典,非佳四六矣。古人叙事,或仿前人,或自己出。纪一事,名一物,或古所未有,即可随意下笔。但不凰祝阄鹗赂呤帧V廖牧虮匦胍怨湃送#鸾诵率隆9湃嗣髅饔心呈驴捎虢袷卤雀剑翰荒苤淇斩抛唤┭耪咚酰抗仕牧钜鬃鳎挡灰兹绱恕
余尝谓,今人千奇百怪之事,古人无不有之。断无有叙述近事而古事无可引用,并无可比拟者。但苦俭腹,遂致阁笔耳。
宋四六以成句作对,愈出愈奇。尝于说部中,见《馆师辞馆文》一篇,甚长而佳。记其末联云:“口说五千言,乘牛出函谷,请从关门令尹游乎?腰缠十万贯,跨鹤上扬州,皆曰闭户先生来矣!”长联至于无字不对,工整如此,可谓有一无两。余见此在少时,至今记之,而竟忘作者之名,并忘所出之书。四十年来,涉猎宋说部多种,竟不复见此文。
近世作骈体文者,专效六朝、初唐。自诩大家,而鄙夷宋四六,以为卑薄不屑效也。吾谓非不屑也,不能效也。宋四六清空一气,胸中无万卷书,而性灵又不能运用之者,断不能造其精微。若六朝、初唐,则但须费数月光阴,剽掠字句,作摘本,便可一生吃著不尽。改头换面,施粉涂朱,不可断之句,不可识之字,不可解之意,高古奥折。自欺欺人而已。
陈西塘鹄《耆旧续闻》载:“刘贡父、王介甫同为考试官,以相忿争,皆赎金。而中丞吕公著恶贡父,以为议罪太轻。遂夺贡父主判。贡父谢表云:”在矢人之术,惟恐不伤;而田主之牛,夺之已甚。‘“西塘云:”《左传》,蹊人之田而夺之牛。’本无主字,语又俗。‘惟恐不伤’是全句,‘已甚’字外来。盍云:“在伤人之矢,惟恐不深;而蹊田之牛,夺之已甚‘。方停匀。”余谓田下加主字,亦无大碍。借用《周礼》,亦不为俗。惟牛非田主之牛,觉鹘突耳。至谓“已甚”字外来,而以不深对之,则深字更嫌杂凑,余拟改之云:“在矢人之择术,恐其不伤;而田主之夺牛,罚之已重。”竟改去“惟恐”,全句以“罚”
字对“恐”字,“已重”字对“不伤”字,皆本之经传中,似较陈说为稍妥适也。
按四六用成语,或句语过长,则属对不能甚工,势使然也。今“惟恐不伤”四字句耳,而以“夺之”对“惟恐”虚实字太不侔矣。贡父出于一时之愤气,不暇精思(二语亦西唐说)。西塘指レ更正之,于书亦不检点。何也?
陈景山《政鉴》:“母氏六十时,其祖母尚健饭也。”余代洪舵乡师起焘作寿序,开端即云:“太夫人命其诸孙,为母开寿燕。”篇中全以姑妇伴说,而叹美其妇顺之不易得。末则规劝诸孙,宜善事重慈,特稍作宾主耳。此盖与《礼》所云:“善则归亲人,子无私财。及国家封典,有尊长在,不加太字。”同一意也。或乃谓此文似乎喧客夺主,此不知体例之言。
先慈陈太夫人,待前外家李氏最厚。李太夫人有三兄,皆老而贫。生于我馆,死于我葬。其侄有鳏者,为之娶妻。侄妇有寡者,赡之以田。及先慈年五十,吾友朱青石文杏,作四六一篇为寿。中一段叙此事云:“且夫豆萁则相煎尚急,何论前室之兄;葛ぱ则托庇犹难,况属从姑之侄?而乃渭阳筑室,命彼诸甥;绵上之田,恤其嫠妇。生于我乎馆,无烦赠马以行。老无妻曰鳏,特助牵羊之聘。”
隶事殊典雅可喜。惟“前室之兄”四字,乃是杜撰,与下句“从姑之侄”不敌。
然亦未有可以易之者。一日读《颜氏家训》有曰“前妇之兄”与“后妻之弟”,见之不觉狂喜。颜氏所云,原指同父异母兄弟言之。而作文借用,义取断章,则古人常有之。易室为妇,仅只一字,遂尔典赡,与通段相称。益叹不患无典,但患不博耳。青石作四六,微苦材多,而清空之气殊少。所作先慈五十寿序,亦坐此病。余召之来烟屿楼头,相与商榷、删改,及成,则原本已十去其八矣。
生平不多作四六,偶然命笔,则仍以古文法为之。以意使事,而不喜堆垛;以气遣词,而不喜华缛。每用陈语古典,辄择人所知者。即不知,亦可以意想解得之者。故友人见余四六,或疑不用典故,而不知未尝无来历也。
金八姑娘非罪被出,自沉于海,为甬上冤狱。久而慈溪沈亚溪,□□得鹤骨箫,姑遗物也。乞余记之。余怜姑冤,以骈体记其始末。而此事得之传闻,误以其夫懋椒为王姓。叙里居婚姻一联云:“惟桑与梓,明州樊榭之乡;以丝附萝,天壤王郎之婿。”后得懋昭所画翎毛、花卉一幅,始知乃黄姓。其名德源,自号铁箫客。问之金氏,果然。因将改正此联,久而不就。一日读《后汉书·郭林宗传》云:“司徒袁隗,为从女求婿。见黄允,叹曰:”得婿如是足矣!‘“大喜,遂改之云:”维桑与梓,在樊榭仙子之乡;以丝附萝,得黄家隽才之婿。“史称允以隽才知名,闻袁隗语,遂黜遣其妻夏侯氏。而懋昭能书画,通音律,亦可称隽才。无罪遣妻事,尤吻合。于是改语实远胜前语矣。吾尝谓,作四六不难,难于隶事;隶事不难,难于工切。然而苦不读书耳。未有今事而无古事可比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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