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随时能出手。
沈梅教过他——
外勤特勤,不是谁都能信。
你见过他,他没见过你。
你是自己人,也可能是个假饵。
接头第一要义:验身。
空气瞬间凝固。
庄岩自己都没察觉,一股杀意,从骨头缝里往外渗。
王宇以前就警告过他:“你身上的血腥味,快压不住了。”
没办法。
滨城的案子,国安的任务,一个接一个,刀刀见血。
他不是警察了。
他是条被逼出来的疯狗。
王宇讲过一个故事——再猛的守山犬,遇见真正的杀狗人,闻到那股子血腥味,直接吓瘫,尿都飙出来。
当一个人,感受到另一个同类身上的杀气——那种从尸山血海里泡出来的玩意儿——
李兴耀脸“唰”地白了。
腿有点抖。
但没跑。
他咽了口唾沫,飞快说:“是‘蒲公英’……用一个内线换的情报。”
蒲公英?
代号。
没人知道它是谁。
可能是一个人,一张网,一帮人,甚至……是个陷阱。
但庄岩不关心这个。
他在看李兴耀的眼睛。
瞳孔有没有收缩?
手指有没有发颤?
呼吸有没有乱?
三秒后,他松了口气。
“干得不错。”
三个字,轻飘飘的。
可李兴耀像刚从水里捞出来,浑身衣服全湿透了。
刚才那一瞬,他感觉自己灵魂在地狱门口跳了个广场舞。
活了。
他不敢埋怨。
他知道——这道门,谁都得过。
他不懂庄岩怎么验的身。
但他知道——
如果自己有一丝背叛的念头,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他再看庄岩的眼神,已经不是崇拜。
是恐惧,是敬畏,是……狂热。
大哥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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