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吉摇摇头,放下了这本书。
虽然对自己的知识储备没有半点信心,但凭着对友人的了解,《犹大赞美了耶和华》这本书绝对是第一个出局的。
——根本不需要对教义和圣经深入了解,他只用了解白兰就行了。
“‘犹大’是别的书。”纲吉自言自语着,目光从无数奇怪的书名前掠过,最后停留在一本朴实无华的黑皮书上。
《真理的战士》
纲吉盯着它半晌,觉得这名字和《马太福音》一样奇怪。
但《马太福音》好歹也有“马太”的名字在里面,而《真理的战士》哪个单词像名字啦?
所以“犹大”就是它了——大、大概……
纲吉犹豫不决的拿起书,薄薄的空壳轻得仿佛没有重量。他盯着黑皮书,心情仿佛胡乱填了个数字却期望瞎蒙对的考生,明明心里知道自己的斤两,却还是不切实际的盼望着幸运女神的眷顾。
——当然,99%以上的可能幸运女神对他不屑一顾……
“还是先试试吧……现在又没有别的思路。”纲吉小声嘟哝着,回想了下白兰的留言,“将‘犹大’放在‘主’所指定的位置上——”
诶?
“主”?
纲吉立刻低下头,目光死死黏在《犹大赞美了耶和华》与《耶稣的礼赞诗》两本上。
如果按照他微薄的宗教知识来理解,耶和华和耶稣,似乎都是“主”?
纲吉脑子有些混乱,这种事到临头才发现还有一项工作没完成的懊丧感简直是斗志摧毁机。
好吧,其实都是他自己忘记了这点……
纲吉颇有些灰心丧气,他左手拿着《耶和华》,右手拿着《耶稣》,感觉自己似乎面临着一项极为艰巨的二选一。
好在这时候,脑子里忽然蹦出来的灵光一闪拯救了他。
——《圣经》好像说过:耶稣是上帝耶和华的儿子?
不知从哪儿听来的一句话顽固地盘桓在脑海,纲吉也懒得思索它的真实性,连忙丢下《耶稣》,将《真理的战士》放在了《犹大赞美了耶和华》上。
……什么也没有发生。
纲吉有些失望,但也有这个心理准备,所以没有过多的懊恼。
他并没有匆匆忙忙的将所有书拿过来试个遍,只翻开白兰的留言,将重点部分重新看了几遍。
——“主”所指定的位置。
指定的位置?
纲吉脑袋又开始发蒙,他看看《耶和华》,再看看留言,想破头都想不到哪里有什么“指定位置”。
又一个大难题摆在了纲吉面前,如果之前两个他还能凭借稀薄知识有目的地瞎蒙,那这个问题,他就完全找不到思路,两眼一抹黑了。
“呜哇,该怎么办啊……”
纲吉双手抱头,痛苦地抓头发。十三本书胡乱地散在地上,门徒们的名字嵌入深色调的书皮中,一点也不引人注目。
*****
白兰轻松地舔了舔指尖,丝丝甜味弥漫在口腔,让他心情愉快地眯起眼。
最后一块棉花糖已在三分钟前进了他的肚子,如果不是还有点甜味粘在手上,白兰的态度恐怕就没这么悠闲了。
“呐,还不考虑说么?”
白发少年歪了下头,不染尘埃的鞋面踢了踢地上的某样“东西”,稍微沾染了点红色的痕迹。
“……”
地上的“东西”微微动了动,从染满血迹的乌黑发丝间可以窥见他狰狞的双瞳,如果是别人还有可能被吓到,但对于白兰来说,扭曲与憎恨都是习以为常的东西,甚至比不过一块棉花糖。
但这样的宁死不从终究让白兰感到困扰,他轻轻叹口气,精致如天使的面容上露出了些许忧郁。
“我很难办啊,brandy君,你看我们名字如此相似,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相处呢?”
“——”
面对白发少年忧郁的话,brandy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嘶哑的音节,宛如嘲笑。
面对一个将自己打成这副模样,然后一脸无辜地说“好好相处”的家伙,他怎么不觉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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