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脆弱的小生命竟然能在密闭的管道中活这么多天,简直就是个奇迹。“千日醉”,虫子的名,意思他能一醉千日,被关在密闭空间中像是死了,但是等他甫一接触到阳光和空气,却又立刻活了。年轻人手上的虫子经过特殊训练,他不仅能蛰伏千日,还能寻找到与自己匹配的母虫,即使两者之间相隔十万八千里。小虫晃晃悠悠从车厢门缝里挤出去,又走车窗离开,它有确定的目的地。无论是岚风、朗月还是赶车人都没有发现虫子的痕迹,现在的天,本就已经到了虫出没的时候,还有谁会因为有虫从眼前飞过而大动干戈?年轻人站起来,只要他一动,背上的伤口就牵扯得痛,但与他受伤时相比,已经太好太好。他不急着出去,而是相看周围陈设,白云城主的车架,即使是空隔间,设施都是顶好的,但男人却分毫不惊讶,仿佛他已经看过世上的一切珍宝。他年轻而俊美,因为伤痛,脸格外苍白,但眼中却常含审视,眉目间自带一股威严。定是大家子弟。他所居室外是供仆人休息的场所,此刻正逢赶车人休息,他见年轻人走出来,一句话不说,沉着脸闪身出房间。没有交谈的欲望。年轻人:???这是什么套路?年轻人很能沉得住气,虽然好像被一仆从晾在原地,但他却没有多做表示,只是压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动声色地打量四周,却发现仆从所居住的屋子,竟然比他刚才那间还要好些。他以为男人去叫管事,看他抱经风吹日晒的黝黑皮肤,便知只是个地位不太高的仆人。让男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等来的竟然不是一个中年发福的管事,而是一位很美的姑娘。一瞬间,男人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他自幼所读为圣贤之书,所听是满耳朵的“之乎者也”“唯女子乃小人难养也”。明重儒,轻女,在街上行走的只有下层妇女,风尘妓子,闺阁小姐哪怕出门都必须以小轿遮掩,像这样直接大大方方地出现在一个男人的面前,在青年人所受到的教育中是不允许的。江湖人。年轻人算是心机深沉之辈,心中种种思绪并不表现在脸上,对朗月恭恭敬敬作揖道:“姑娘。”他眼角扫过她腰间的软剑,以及可以判断出来是婢女的衣服,上好的布料,但是主人家与婢女的服装样式还是有很大区别,他猜这姑娘或许是管事一类的人物。有荒唐之意打心底升起,谁家的管事,竟然是个未出阁的姑娘。朗月上下扫视男人一样,即使看出他通身气派也并不惊讶,甚至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朗月道:“你若伤好,就直接离开。”这话可以说是非常不客气了!年轻人的脸皮又一漂移,心说自己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怎么都不按常理出牌的。所幸他心性坚定,并不为朗月话所动,也没有脸皮薄直接要求下马车,开玩笑,他伤都没有好,这时候走人不是等死吗?起码要等到仆从来找他才行啊。所以他道:“我现在伤重,估计还要打扰一段时间。”他或许想要将姿态放低,但因为眉眼中不一般的气象,怎么说话怎么别扭,朗月静静看他,面上不显,心中却已经有些猜疑。朗月道:“你是想留下来?”年轻人道:“是。”朗月道:“这我做不了主,需要向主人请示。”她是个聪明且谨慎的女人,城主这称呼太有辨识度,在不知根底的年轻人面前可不能说出来。年轻人点头表示理解,他道:“鄙人姓司单名一个霄字,如果可以,希望能亲自向主人家道谢。”朗月还是冷冷道:“我需要过问主人。”语毕,便又指间点地,飘走了。白云城的人哪怕别的不行,轻功一定是不差的。司霄自小受武师傅教导,哪怕别的不行,眼光却一定不差,朗月脚上的功夫打一个照面就能判断一二,心中怪异感更加浓重,手指却还很稳。以他的大见识,大镇定,世间少有人能敌,喜怒不惊于色,早已融入骨髓中。赶车人再度出现,用一双鹰隼似的眸子静静地盯着他,静若处子动若脱兔,说的就是他,一声不吭地蹲在角落里,但那眼神却直让人心底发寒。就好像司霄有什么异动,他就会立刻出手一样。被火热的目光盯着,司霄却像个看不见的瞎子,不厚的衣服都要被视线穿透,他却没有任何表示,不过是走进容一人仰躺的隔间,盘腿坐下。他坐姿端正,眼睛微合,通身气派,竟然不比白云城主更少。那是久居上位才会有的气势,无论他表现得有多亲和,都逃不过习武之人的眼睛。叶孤城听完朗月的话,淡淡道:“他是说,他想留下来养伤?”朗月回道:“是。”叶孤城沉吟,他道:“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朗月道:“久居上位之人,怕是官家子弟。”叶孤城道:“何以见得。”朗月道:“当他见我时,眼中有惊讶之情一闪而过。”江湖人不大拘男女小界,知名女侠更是数不胜数,容貌与智商并具的女人更是能将江湖豪杰甩得团团转,有这些珠玉在前,江湖人对女子的态度可是比受正统教育出生的酸儒好太多。司霄绝对想不到,只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的老底就被平日看不起的女人掏了个干净。叶孤城道:“你看他武功如何。”朗月道:“不清楚。”叶孤城奇道:“不清楚?”他清楚身边婢女的眼力,却想不到,她们也有看不透人的一天。朗月道:“那人的气派见识绝对不同于凡人。”叶孤城道:“哦?”朗月见过的人很多,即使她在江湖上名声不显,但有名的江湖对战却是一场不落,为的就是培养她出色的眼力,光是在培养婢女一世上,叶孤城就堪称是煞费苦心。朗月道:“我观此人气势,怕是比那些有名的大侠还要高上许多,能够跻身江湖十大高手之列。”叶孤城了然道:“但他却从未在江湖上出现过。”朗月又不说话,她的所思所想,已被城主尽数道出。叶孤城陷入沉思,郎月的见识,已很少有人能超过,她没见过的江湖人,这世界上几乎不存在。一个见识眼界远超常人,但却从未在江湖上出现过的青年,听起来有点意思。他道:“带他来见我。”既然手下的王牌婢女都无法判断来路,那自然要让他亲自看看。自称司霄的年轻人还在盘腿打坐,像在冥想。已经很少有人用这方法提升武功,因为太耗费时间,每一秒都是对灵魂的打磨。保留静室,冥想,只有顶尖的剑客才会不断打磨自己的道。朗月像一抹幽灵,飘到年轻人身前,她道:“跟我来。”命令的语调,在年轻人的前半生中经常听见,但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对他这么说话,从他眉宇间的威严便可看出一二。忽然听朗月说,他也不恼,反倒是顺从地站起来,道:“好。”他也想见见,此间的主人究竟是什么样子。他猜,那一定是个非常有才华,并且充满惊世骇俗思想的人物。马车很大,处处都修缮得精致,司霄在朗月的带领下四处走动,却发现自己之前所看见的根本算不上是什么。主人的房间更精致,也更华贵,门未开,便能想象到其中的神工意匠。他听身旁女人道:“城主。”城主?将此称呼在心中反复咀嚼,虽然身在官家,却并非不通江湖事务,进来京城传得沸沸扬扬的故事他也听说过一二,如若谈到城主二字,所能联想到的也就那一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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