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甬道内,灯火悠悠,亮堂了不少。
一直未说话的那小兵慵懒的靠在城墙上,嘴上哈欠不断。
他目光扫过为首的那人身下的马腹处。
脚蹬上是一双泛着弱光的黑色皮靴。
他猛地看向马上,正对上一双清冷黑眸。
他们常年驻守在边关的兵将可不会有如此白皙的肤色。
那双黑眸像深不见底的井,让他觉得浑身冰凉,瑟缩不能动。
皮靴意味着此人的身份必定不是寻常小兵。
他垂在身侧的手微微颤抖。
陈鸣和只是平静地看向靠在墙边一脸震惊的小兵。
那小兵在他的注视下走向另一边,靠近他的同伴。
拔刀,抹喉,用袖口擦去眼上喷溅的血迹。
一息之间,他杀死了与他同阵营的战友,向敌人跪地,双手高举起自己染血的横刀。
他很聪明。
可这份投诚状,陈鸣和并不喜欢。
“城……城中没有军队,只有南北城门留了开门的小兵。南城门只有我们两,北……北城门,我不知道。”
结结巴巴说出自己知道的所有买命话,却没有得到马上人的回应。
他举刀的手剧烈颤抖起来。
咣当一声,横刀掉在地上。
他匍匐在地,哭颤道:“我……我还没见过我的孩子,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陈鸣和垂眸看了他一眼,眸中没有丝毫同情之意。
“留他全尸。”
语气平淡的四字,于地上将死的小兵而言,比刀剑更震慑人心。
死亡的恐惧仿佛为他注入了更多的勇气,他抓起地上的横刀,挥刀刺向陈鸣和的大腿。
只是刀还未落下,他的人头已经滚落在地。
陈鸣和身后的壮汉将大刀收回马身的刀鞘中,拱手道:“将军恕罪,下手重了,没留成全尸。”
去头的颈上喷射出三尺高的热血,横刀再次掉落在地,它的主人也再次匍匐在地。
陈鸣和目光扫过自己衣衫上的血迹,皱了下眉。嫌恶的表情转瞬即逝,他还是那副冷冰不可靠近的模样。
他讨厌血迹。
讨厌别人弄脏他的衣衫。
这些总能让他想起混迹在汴梁街头的漫漫长夜。
还有奴隶场里的厮杀。
那时,身上的血迹不只有自己的,更多的是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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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过去,只有她是干净的。
没有发霉,没有鲜血,没有溃烂恶臭的伤口。
她就像是巷子口的朝阳,是他被打断腿也要追逐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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