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个的问她们,自一月问到六月:“知不知道咪咪?”
“咪咪?哪个咪咪?咪咪什么?”
“咪咪,哦,早一年见过,不知道现到了什么地方。”
“咪咪吗?找她干什么?好像不干这一行了。”
“咪咪?上次偷了我一只白金手表,哼!我还找她呢。”
我不得要领。
广告公司对于这一串的水彩美女画雀跃万分,我又故意把背景做得古色古香,冶艳万分。
当然,我的画不是艺术,但谁的是?香港有艺术家吗?我不认为。只要我在作画时觉得享受,我的愿望已经达到,我一向不是奢求的人。
画到八月的时候,咪咪终于出现了。
那天大雨,她撑着伞来找我。我开门的时候无限惊喜,“咪咪!”她却有点嗫嚅,有点不自在,神情很憔悴。
我问她:“怎么了?我找你好久。”我接过她手中的伞,“进来。”
“有工作吗?”她大概觉得冷,拉拉衣襟。
“有。”我过一会儿问,“你等钱用?”
“是。”她说,“我身子有点不舒服。”
“要多少?”我摸口袋,我只得七百元,塞在她手里,“如果不够的话,再来,别客气。”
她接过钞票,“我一有便还给你。”
“不急。”我说,“如果有空,明后天就可以开始工作。”
咪咪点点头。“谢谢你,你是好人。”她转身。
“你走了?”我问,“你不留下来吃顿饭。”
“我有急事,我想去看医生。”咪咪说。
数百元看医生怎么够,我脱下腕表,“这你也拿去。”
“不,我不可以一一”
“别客气,看完了医生马上来。”我说。
她走了。我心安理得的睡熟,心中充满希望,等她第二天来,我仍然会把她放在一月。
但是她没有来,一直没有。而我忘了把那本小说给她。
直到我几乎把整本月历完成,她仍然没有出现。我并不十分在意,也许她不想把钱还我,也许没有心情来工作。
我画到第十二幅的时候,有人替我带来了消息:
咪咪死了。
死了?我放下画笔,不肯相信,那么活生生的一个女孩子:虽然历尽沧桑,然而还是细皮白肉,活色生香的女孩子。死了?这么快?什么起因?
尊尼说:“你找她,是因为她偷了你的东西吧?人已经死了,不要再追究,我们为她预备了一个简单的葬礼,如果你愿意,可以来参加。”
那天仍然下雨,我买了一大束黄玫瑰,去到墓地。尊尼红着眼睛。我并不知道咪咪喜欢什么花,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没有机会。
除了尊尼,那里尚有几个女孩子,都是妖冶的蝴蝶,今日不知明日的事。
我轻轻的放下花束,自口袋里取出那本小说,一并放在棺本上,尊尼撒下第一把泥土的时候,我离开了。
那日我回家听了一夜的巴哈,心思如潮水一般,起伏高低,我其实并不认识这个女孩子,她只不过做过我的模特儿,如此而已。
天亮的时候,我尽我的记忆,替咪咪用水彩画了一张画。在画中她睁大了充满疑惑的眼睛,天真地向我看来,身子向后仰,细细的腰肢,纤弱的手臂。
等画完成的时候,已是黄昏,我一日一夜不睡,而且也没吃过东西。
我后来把十三张画一起拿到广告公司去,奇怪得很,他们都一致喜欢咪咪的那张。
他们笑说:“你忘了加一支香烟。索性把这张拿来做封面吧。”
我忽然想哭,为一个年轻的生命流泪,此刻除了我,还有谁会记得她?但是我连她的姓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叫咪咪。而这里,上千上万的女孩子都叫作“咪咪”。
我把我应得的酬劳小心地放进皮夹子内,向广告公司告辞。
从此很难叫我再用模特儿了。重逢到香港时七月中,恰是海外学生回家渡假的时间。一个个容光焕发,浑身散漫着青春及一股潇洒劲,那种气质是蜗居香港的年轻人身上找不到的。
可是我却不是回来见父母的学生,我早拿到学位,这次没呆在加拿大,是因为我失恋,想回来散散心。
妈妈见到我,欢欣之情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但是我一到家,马上回到房间,关上门,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绵绵。
呵绵绵,多年多年之前,我们恋爱过,她才十七岁我才十九岁。我们一起散步看戏吃冰淇淋,写笑话投到《读者文摘》,温习功课,然后我被送到加拿大多伦多,我们继续通着信,直到她二十一岁生日,我还寄一件大衣给她,但是她很快也到伦敦升硕士,然后联络就中断了。
忽然之间我渴望见她,即使她结了婚,成为别人的母亲,我还是觉得她是我无忧无虑时期的小绵。
见到她等于恢复童年,时间的倒转。
但一算,她也该有二十八岁,时间过得竟如此不留情。
二十八岁的女人,该打入“少妇”类。但在我心目中,绵绵永远青春,永远穿她蓝白校服,在街角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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