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间有什么好想的-」我黯然说。
「我希望你别再提报恩这两个字,我又不在一百年前出生,动勿动要卖身投靠报恩,我只是想说,尊,如果你不厌憎我为人,我们或许可以约会——」
我张大嘴瞪着她。
她说什么?
「你是好人,尊,帮我忙是为朋友捱义气,各人的作风不同,私底下你看不起我,嫌我不检点,我是知道的,你一直避着我,我也是知道的,但你可不可退一步想,或者我也有我的好处?」
她恳切的看着我。
我的运气回来了,我喜出望外,我——
「考虑一下,好吗,尊?」
「考虑?」我站起来,「莉,我只有一个希望,希望你永远别把这只戒子脱下来,先戴着再说。每个周末母亲都问我你去了什么地方,简直逼死了我。」
莉莉安笑。「尊!」她紧紧握住我的手。
过去是过去,将来是将来,两件事不可混为一谈,爱情是心灵上交通,感应的流动。肉体的接触只是等闲事,这是我们摩登人的看法。
「莉莉安,看,这叫作缘份。」我说。
「是,是!我绝对相信。」她说:「嗳,明天是周末,我们上你家去好不好?上次那些桂花酒酿汤团,引得我馋死了。」
「莉莉安。」我笑,「你是永远受欢迎的。」
「谢谢你,尊。」
「说:谢谢未婚夫。」我更正她。
我们一起笑。水晶我喜欢看女人,女人也喜欢看我,因为我本身是个女人,我喜欢看一切美丽的女人,但是也有三不看:个子矮的不看,皮肤黑的不看,穿高跟鞋的不看。那理由并不明显,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嗜好。
美女见得真不少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是一个新闻记者),我有机会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漂亮女人——少女、少妇、中年而有风韵的、可爱的老年人。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应该是水晶吧。水晶其实并不叫水晶,我们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灵通,光芒四射,美丽闪烁。她是我们的大学同学。
来参加女子同学会的时候,她散着一头长发,嘴巴里嚼着口香糖。当时我大学三年,她是新鲜人,那副德性真叫人倒胃口,一点规矩也没有。
我问:「你擅长什么?」
「吃喝嫖赌。」她说。
我瞪着她,差点儿昏过去?
后来证明果然不错,她能吃——别人煮了她便来吃。吃完拍拍屁股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产在什么地方、拔兰地连喝半瓶脸不改色。她也能赌,从la开车到拉斯维加斯去,连赌廿小时廿一点,回来把美钞往地下一撒,倒头便睡,旷课一天。她很有点偏财运。
至于嫖,那是开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岁,青春貌美,腿跟洋妞一样的长,窄肩膀,胸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面叫男生们心神荡漾,她的私生活并不坏。
我们开始喜欢她,因为她能干、她聪明、她热心、她肯帮助人。
我爱水晶,那是因为她冒着丢掉男朋友之险,送我进医院看湿疹。她穿著开高叉钉火钻的黑丝绒长旗袍在医院里为我拿药、递水、填表,嘴巴里还嚼着口香糖,她那个足球健将男友在一边耐心的等她去舞会!水晶不是一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我的湿疹并不严重,在家中只要喝一碗红糖姜汤便好了,但是在洛杉矶人家不流行那一套,非得住院打针不可。两星期后水晶接我出院。
她叹口气说:「老大,你要找个瘟生,接接送送才是呀,怎么老独来独往那么痛苦?这是做女人的最基本本事,你都没有?」
我不出声,水晶刺伤了我的心,但是我不怪她,她比我小,她正是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辰光,她不会明白的。
她又说:「对不起,老大,也许人各有志。」
水晶的功课坏极了,第一年她念心理学,没念上去,第二年积了学分,改系,念土木工程,第三年再改系,念儿童教育,如此这般改来改去,居然也毕业了,拿了学士学位。
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替学生会搞了好多事,凡是由她出马,莫不成功,开舞会、办研究会、去交涉事情,只要有水晶,她野马似的长发晃一晃,笑,露出雪白的牙齿,男人女人都心软。
她真是有型有格的,一只耳朵穿两个孔,两副小钻石耳环闪闪生光。奔过校院时,穿的是芭蕾舞软底鞋。打起网球来,击败男生。她懂得求人,但决不利用人。四年在大学,她没有仇人。
可是我在她读第三年的时候便离开美国去欧洲了,她依依不舍,来借笔记用。
「老大,你准备结婚了吧?」她问我。
我摇摇头。
「老大,你要学学我,未必是好样,但是人活一天少一天,老大,虽云人各有志,你同必浪费青春?」
「你少替我担心,我早没有青春了。」我说:「你好自为之,水晶,你要当心自己,真的,有酒需要今日醉。」
「本来就是。」水晶躺在我的床上。
她的脸真美得令人不置信,额角鼻子至下巴那条线一直流下来,要不是一早认识她,真会认为她是美容院里塑料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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