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了整个人像是炸雷在天灵盖上响了似的,有点诧异地问:“那洛桑活佛不是有70岁了吗?怎么看起来还这么年轻?”
“那我就不知道了,不然,我们今天去煨桑?”
煨桑,是以“桑”来祭祀神灵,祈祷平安祝福。人们认为,桑烟可以直达上天神住的地方,它可将人间的美味传递上去,使诸神欢喜……
这是祈福的一种方式,因为诸神一欢喜,就会保佑人们幸福安康。
说起来,还是一种交易。
我说:“下次吧,今天能给活佛见一面,缘分已经很足了,今天再去,我觉得很难再见到。”
“哈哈,没想到你也这么讲究缘分了。”
我笑:“其实不是讲缘分,是讲概率。走吧,咱们先‘搬家’。”
我们退了房子,然后阳华搬进了我住的房间,我那是一个双人标准间,我们住一个房间的话,我也心安一些。
因为我有神奇的右手,我第一次感觉,在冥物面前,我能比阳华更强一些。
阳华渐渐适应了高原的缺氧环境。
整个下午,我们都呆在宾馆里,即使是白天,我也不想阳华出去,因为白天会遇上天师府的人。
宾馆里的建筑很有特色,我们就在木头房子里搬了一根凳子看蓝天白云,高原最美的,其实不是山,而是云和天空,这里的云,就像被洗过棉花一样,纯白而轻盈,天空更是清澈至极,就像一尘不染的蓝宝石。
但这里的阳光是真的狠辣,很容易灼伤皮肤,我们坐在阴凉的地方,看经幡飞扬,偶尔会有六字真言不知道从那里旮旯里顺着风传来,让你心思为之一静。
阳华脱了鞋子,就在房间前面的木地板上席地坐下冥想,这地方,冥想是最不奇怪的,就跟叩长头的人一样,那是很纯净的信仰。
我则拿出右手来晒太阳,我感觉它太娇嫩了。
不过高原的太阳也没晒黑它,这让我心里舒服了不少。
要知道,以前我的右手都不敢见阳光的,可是现在连高原的阳光都不怕了,这说明树苗已经适应了新的环境了吗?又或者是它不再是冥物了?
具体的原因我不知道,但这是个好现象,值得我去喝一杯。
于是就去酒店旁边的超市买了一袋子啤酒回来,坐在屋檐底下喝起来。
阳华闻到了酒香,道心全失,也不打坐了,过来陪我一起喝酒,哥俩好的感觉挺爽的。
喝得微微醉,我看到一个老婆婆穿着红色的藏裙走过来。
她虽然头发银白,脸上皱纹也多,可是她的步履就跟小猫似的,麂皮藏靴踩在木地板上,居然就跟小猫似的,没什么声响。
我发现她笑眯眯地看着我,让我有点毛骨悚然,因为她的眼睛就像一颗猫眼石一样亮,但是周围却全是皱纹,那感觉太诡异了。
然后我心中一惊,叫出了一个名字:“余婆婆。”
“呵呵,你还记得我啊。”
“当然记得,我还记得欠你一大笔钱呢,你不会是来限制我消费的吧,我就喝几瓶啤酒而已。”
余婆婆看了看我的右手,眼中闪过一丝异色,然后她靠着我坐了下来,一把抓住我的手,静静地摸着我的脉搏。
我感觉那树苗痉挛了一下,差点主动出击,却被我以意念控制住了,树苗还有应激反应的啊,我很惊诧。
余婆婆更加惊诧:“这咋回事?看你的样子,它好像选择跟你共生了,而且……是以你的意志为主体了。”
我笑:“看您的样子很失望,按理您应该高兴啊,这样我暂时不会死,就有更多的时间帮你将钱赚回来啊。”
但是我心里却在想,难道对于余婆婆来说,那一百万欠款不算什么,我的尸体才是她真正想要的?
“余婆婆,您不会是怕我赖账,所以才跟过来的吧?”
余婆婆白了我一眼:“我住这里,遇上你,只是凑巧而已。你来这里又是为什么?不会也是跟那棵冥树有关?”
我说:“这也不稀奇吧,我的右手就是拜它所赐的,我寻根究底不可以吗?”
“那没什么不可以,只是我希望你不是垂涎它的灵果。”
我一听有些不高兴,反唇相讥道:“那您老来是垂涎它的灵果咯?”
余婆婆脸色一变:“别以为我救了你,你就可以对婆婆我信口开河了,你这样嘴贱的年轻人,能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
这老婆婆真是不讲武德,她骂我可以,我骂她就是嘴贱,但是她毕竟救了我,我耸了耸肩头,不说话了。
阳华刚刚出去放水了,此时正好走了过来缓解了我们之间的尴尬。
“啊呀,这不是余婆婆吗?是什么风把您老人家吹来了?”
靠,我感觉这小子果然比我嘴巴甜多了,要知道他跟人根本就不熟,而且当初余婆婆都是直接将他给关在门外的。
我原本以为余婆婆会说,你看人家嘴巴多甜,学着点吧,没想到余婆婆却扁嘴道:“你谁啊,我跟你很熟吗?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顶讨厌你这种油嘴滑舌的。张千一,这就是你交的朋友?太没眼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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